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区、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意见建议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fgwtzc@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90893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聚力“五子”扬长板。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
二是优化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是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依托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合规。
二、支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有关支持政策适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二)银行贷款。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非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用途。各银行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
(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四)支持领域。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等8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详见附件)。
(五)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
(六)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对已获得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